索信达控股: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,,,金融机构如何完善数据运用

作者:马梅若

来源:金融时报

近日,,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)正式实施。。。该法经三次审议,,于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,,,是中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。。

对金融业而言,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颁布影响深远。。近年来,,,金融科技快速发展,,大数据被视为“香饽饽”。。。在数字经济时代,,,作为资产的数据能够产生财富效应,,谁拥有了数据谁就拥有了资产。。。。然而,,,,在这个过程中,,,数据的滥采滥用问题日益凸显。。

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,,,,金融行业属于数据密集型行业,,,,对数据依赖性极强,,,如何守护好个人信息的‘潘多拉魔盒’,,,,更好地保障数据安全,,,,引导数据向善,,是金融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。。。

“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落地实施,,,使金融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从一般监管要求上升到强制性法律要求,,,势必将引起金融行业高度重视,,,,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力度,,提升信息安全、、、、数据安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各种权利,,,以满足合规要求。。。。”一位资深业内专家对《金融时报》记者表示。。。此外,,他表示,,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确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明示同意规则,,,,以及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规则等。。。。此后,,,集团型或多级法人的金融机构在对个人信息的跨法人和跨境处理时,,,,需要特别注意防范合规风险。。。。

金融机构迎全流程合规挑战‍‍
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明确将金融账户纳入个人敏感信息,,,,包括生物识别、、宗教信仰、、、特定身份、、、医疗健康、、金融账户、、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,,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;法律、、、、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,,从其规定。。

“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在第28条中将金融机构所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归类为‘敏感个人信息’这一特别类型。。。。”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汪灵罡表示,,,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个人信息,,依据其获取途径和发挥作用地不同,,,在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之下可归于不同的类型,,,,相应地由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程度的保护。。。。如员工个人信息属于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下“个人信息”类型,,,,客户相关信息、、业务合作方相关个人信息属于“敏感个人信息”。。。总体而言,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为如何保护以及在什么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。。

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,,董希淼建议,,,,要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分级授权管理制度,,,根据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、、、业务需要、、敏感程度等,,实行分级管理。。例如,,,,对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,,作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更严格保护;对需要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,,应当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评估。。。。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,,应在技术上对客户信息复制、、、查询有硬约束,,比如建立分级审批、、、双人控制等要求。。。

“这要求建设全生命周期的保护,,即从敏感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、、、传输、、、、存储、、、使用、、删除、、、销毁等处理的整个过程采取措施进行全生命周期的保护。。。”索信达数据管理领域专家韦海晗告诉《金融时报》记者,,,例如,,遵循明确和最小必要原则对个人信息收集进行规范;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传输和存储个人敏感信息,,避免泄露。。

首先,,在采集数据时就必须规范。。。。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文仲曾表示,,,数据的采集者对个人数据的采集要告知客户主体,,并明确采集的目的和范围,,不能捆绑式、、垄断式授权,,,,或者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文书和停止服务的霸权条款来诱导、、、强迫客户签订授权协议。。。授权的范围一定要和服务功能相匹配,,不应要求和业务功能无关的隐私数据。。。。对个人生物特征和生活行为数据的采集和识别要特别审慎,,必须要有法理的支持。。

此外,,,,在具体的数据使用环节,,金融机构应尽量不提供与数据个人主体强关联的原始数据。。。范文仲表示,,,除了具有法律要求和少量专业持牌机构之外,,数据应该经过脱敏处理,,降低和个人身份的强耦合关联,,,,尽量进行代码化、、、指标化处理,,,同时控制模型风险,,,,保持数据标签使用的有效性和隐私保护的合理平衡。。。。

构建大数据运营服务闭环‍‍

当然,,,,强调个人信息保护,,并不意味着对相关信息的绝对禁止使用。。。在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看来,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并不是去阻止或限制金融行业应用新技术利用个人信息的法律。。他表示:“恰恰相反,,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是想做到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信息利用的平衡。。。”

“法律、、、法规及监管制度的日益严格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,,,都促使银行业将数据安全视为重中之重。。。。”韦海晗表示。。。。

不过,,,数据安全也并非一个孤立的部分。。韦海晗表示,,,数据安全是信息安全体系的一部分,,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数据管理体系之中,,,关系到整个数据管理体系的搭建。。。

在这方面,,,,尽管各家金融机构都相当重视数据治理,,,,但仍存在很多挑战。。。。金融数据治理领域专家赵涵告诉《金融时报》记者:“当前业内普遍存在数据不可知、、、、不可控、、、、不可取和不可联的四类痛点。。。”他解释称,,“不可知”是指业务部门不知道数据有什么用,,也不知道业务分析场景要什么样的数据;“不可控”是指业务部门觉得数据部门不亲民,,,,数据部门又不了解业务,,发挥不了数据的价值;“不可取”是指内部数据孤岛严重,,,不同业务部门的数据库各自为政,,跨部门使用数据非常困难;“不可联”是指仅仅做数据的收集和统计,,,,没有形成数据之间的有效关联。。因此,,,,他建议,,,,做好数据治理必须构建大数据运营服务的闭环。。。具体来看,,首先,,构建数据运营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框架;其次,,依照数据能力评估框架,,,,制定数据服务能力建设任务蓝图,,,包括渠道、、、前台、、、、中台、、后台、、、、管理层等层面;再次,,,,基于业务数据分布,,,,构建价值地图。。。。此外,,,制定数据供应主体评估框架,,,对不同部门及分行进行评价,,,,再生成数字能力建设的管理广告牌。。。他强调,,数据能力评价应完整覆盖数据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。。。

“总之,,只有真正用好数据,,,,数据才会产生价值。。。。金融机构打造数据应用良好生态环境,,,强化数据分析对决策参考能力,,,应重点从客户服务营销、、、、风险与欺诈行为管控、、、、产品和渠道优化、、、、运营管理优化及合规与内控等方面加强数据应用,,,,指导经营分析决策,,支持业务发展。。。。”赵涵表示。。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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